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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六拟设为资源回收日

2015-01-06 本站原创 【字体:

   

    近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就《深圳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和《深圳市居民小区垃圾减量分类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召开征求意见会,并在市城管局官网上公开征集意见。

  对于小区、单位、公共区垃圾分类设施应该怎么设,垃圾分哪些类别,市民应该如何扔每类垃圾等垃圾分类的环节,在两个征求意见稿中均有标准化的规范,且还提出设每周六为深圳市资源回收日。

  撤销小区的楼层垃圾桶 集中设垃圾分类收集点

  《深圳市居民小区垃圾减量分类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中规定,各类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等管理责任方应按定时定点相对集中投放方式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具体而言,每50-120户设置1个垃圾分类收集点,单栋户数超过120户的,适当增大垃圾分类收集点的面积和收集容器数量;高层(12层及以上)宜每栋设置1个,小高层(8-11层)宜2-3栋设置1个,多层宜3-5栋设置1个。

  据悉,垃圾收集点的设置依据垃圾产生量而定,按每户3口人,每人每天垃圾产生量为1kg(约1.6L)计算,则每50-120户每天产生垃圾240-576L,而收集容器采用240L标准垃圾桶。

  《深圳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要求,新建居民小区应按定时定点相对集中投放方式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楼层不设垃圾桶,现有居民小区宜参照新建小区标准改造,取消楼层垃圾桶。

  撤销楼层垃圾桶后,小区高层垃圾分类收集点应设置优先考虑设在架空层,没有架空层的,应设在主出入口旁;小高层和多层的垃圾分类收集点应设置在楼层主出入口道路的适宜位置。

  餐厨垃圾处理能力不足

  有条件小区分餐厨垃圾

  《标准》中指出,生活垃圾包括日常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等,其中,居民小区日常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3类;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场所日常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4类;办公区域、集贸市场、铁路公路轮渡客运站候客厅等文化、体育、交通、商业设施等公共场所,日常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3类。

  对于备受市民关注的餐厨垃圾分类和处理问题,由于目前,全市餐厨垃圾处理能力不足,《标准》中没有强制分类,而是提出“根据各区餐厨垃圾处理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将餐厨垃圾单独分类出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纳入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资源化利用”,“在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过渡期内,餐厨垃圾可暂时进入卫生填埋场等末端设施处理”。

  拟设周六为“深圳市资源回收日”

  居民小区齐参与垃圾减量

 

  针对居民小区日常产生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规程》中还提出设每周六为“深圳市资源回收日”,在这一天的8∶00-18∶00,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主出入口摆放塑料类、玻璃类、纺织类、废旧灯管类、废旧电池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居民可将家中妥善存放的垃圾按类投放到相关容器中。可回收物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处理;有害垃圾统一交由符合规定的企业处理。

  这些可回收的垃圾居民究竟应该如何处置,才能保存其价值?《规程》中显示,塑料瓶瓶盖应拧开,洗净瓶内残留物,瓶身压扁,料桶、塑料盒等应洗净晒干;玻璃瓶应去掉瓶盖,撕掉标签,洗净瓶内残留物;易拉罐、罐头盒等应踩扁压实;废电池应采用塑料袋封装,防止风吹、雨林、暴晒;废灯管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灯管破碎等。

  《规程》还提出对垃圾分类成效建立监管机制,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为责任人;由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业主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所在地街道办确定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