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市民前去菜场买菜,摊主都会免费提供塑料袋,今后这一现象或将遭到处罚……近日,《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二审,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违规者将被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新政发布】
菜市场免费送非环保塑料袋
或将罚款5000元
昨日,记者从《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中了解到, 草案一审稿中提出,自本条例施行一年后,餐饮经营者应提供可循环使用筷子和可降解塑料餐具。不过,在调研和立法协商会上,有关餐饮行业协会、餐饮经营者特别是快餐经营者普遍反映,“可降解塑料餐具”目前还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难以要求餐饮经营者必须提供,建议删除。
对此,修改稿改为,自条例施行一年后,餐饮经营者应当提供可循环使用筷子;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违规的话,将被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而草案一审稿的罚则规定是,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针对一审中“宾馆、洗浴等服务性行业应当就所提供的一次性消费品明码标价”,有的专家、地方和企业也提出,这条可执行性不强,建议修改。
对此,修改稿将其修改为:“宾馆、洗浴等服务性企业应当采用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产品,采取环保提示、费用优惠等措施,鼓励和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
【市场调查】
农贸市场免费赠送
随处可见“红白”塑料袋
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农贸市场,发现目前农贸市场在销售主副食品的同时都会免费送上一个超薄塑料袋,方便市民将食品装带回家。记者注意到,农贸市场免费送的均为红色和白色的超薄塑料袋,一看就属于无法降解的种类。
市区一家大型农贸市场中,记者看到,每个蔬菜摊点上都摆放着一扎一扎的白色塑料袋,供市民自己拽取后装选购好的蔬菜。“这是很正常的现象,我们不提供塑料袋,市民怎么将买好的菜带回家呢?”其中一蔬菜摊点负责人介绍说,如今除了少部分年纪大的市民有携带购物篮、购物袋前来买菜的习惯,其他大部分市民都是空手而来,如果摊主不提供塑料袋,不仅市民不方便,并且必然会影响生意。
记者在这家农贸市场门口观察注意到,从菜场出来的大多市民手中都拎着多个塑料袋,分别装着不同品种的食品。“我每次来一趟菜场,买一样就用一个塑料袋,每天都会拎回家七八个塑料袋。”买菜结束的张大妈笑着说,她认为虽然这些塑料袋不环保,但是她回家后并不会直接扔掉,而是用作家中的垃圾袋,反而给她的生活带来方便。
记者了解到,不仅是菜市场,很多小餐馆也免费提供塑料袋。
市民习惯“空手”购物
超市购物袋卖“火”了
“我平常经常告诉自己,去超市购物一定要记得带上一个袋子,免得到时花钱买袋子……”这是很多市民对于超市购物的一个印象,但是实际情况,虽然绝大多数超市不再提供免费塑料袋,但是对于市民习惯了“空手”购物,超市有偿塑料袋也成了一项增值收入。
记者昨走访了大润发、麦德龙、欧尚等大型超市,发现消费者购物结账时,购买塑料袋成为“标配”。记者从市区一家大型超市工作人员口中得知,自从“限塑令”之后,小塑料袋0.2元,大塑料袋0.3元,每天大约售出几千个。超市也有可以多次使用的购物包,价格约10元一个,但鲜有人购买。
另外,记者在现场发现,只有少数年纪大的顾客会自己带塑料袋或布袋盛放所购物品,大多数年轻人在收银员询问是否要购物袋的时候,都会点头说“是”。
“很多年轻人不在乎这几毛钱,购买塑料袋已经成了一种消费习惯。毕竟,塑料袋便宜方便。”
【部门说法】
塑料袋收费
绝非“限塑令”初衷
超市提供有偿塑料袋,目的在于控制人们使用塑料袋的数量,不过从目前我市情况来看,并未起到“限塑”的效果,对于这现象该如何看待?
市商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限塑的作用有一条不可否认,就是在收费的同时,向人们宣扬一个观念:塑料袋是污染环境的,是浪费资源的。但将塑料袋从免费变为收费,现在成为超市的一项创收项目了,这绝对不是限塑令的初衷。
“我认为,现在限塑令的作用之所以减弱,主要是没有充分运用经济的‘杠杆引导’原理。”这名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省里推出相关处罚条例,这无疑将是一剂猛药,塑料袋的使用量会大幅减少。
【记者追问】
菜场禁用超薄塑料袋,今后如何买菜?
目前我市菜场卖菜基本都是提供免费塑料袋,如果一次性禁止了,市民又忘了携带购物袋,该如何是好?市商务局一工作人员表示,事实上,“限塑令”的目的不是杜绝塑料袋的使用,而是为了环保,倒逼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退市。因此,如何能让可降解塑料制品普及应该成为“限塑令”的明天。
据这名工作人员分析,与不可降解的塑料袋相比,可降解的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的价格高出二三倍,大部分消费者不愿埋单。市场是理智的,在可替代的环保产品价格落差没有抹平之前,谁也不会自觉选择它。
“有观点指出,市场的问题应当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即通过提高生产和销售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税率、费率,并对可替代产品实施政策补贴、税收优惠等。”
“限塑令”为何会沦为“一纸空文”?
今年是我国推行“限塑令”的第七年,效果却不尽如人意,集贸市场、路边小摊,不合规定的免费塑料袋信手拈来;商场超市倒是听话,塑料袋开始明码标价。据报道,有超市每年仅出售塑料袋就能赚上千万元。面对这一现实,商家心里是暗喜的,消费者心里是崩溃的,寄希望于通过价格杠杆改变习惯是失败的,“限塑令”的“七年之痒”已经坐实。
业内人士表示,事到如今,“限塑令”遭遇尴尬境地,缺乏的不是明文规定,而是行之有效的执行和常态化管理。对于“限塑令”,多个部门都应肩负一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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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立法与节能、环保立法相比,更多强调“循环”。对此,修改稿中新增了几条,比如明确销售者应当在其销售场所设置废旧节能灯、废旧电池回收容器,鼓励通过以旧换新、押金等方式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同时鼓励家庭、个人将闲置不用、但仍有使用价值的消费品,通过捐赠、义卖等形式转让给需要的人继续使用。